1 本标准规定了罐头食品的pH测定方法。本标准适用于果蔬类罐头食品。
2 原理.测量浸在被测液体中两个电极之间的电位差。
3 仪器 .3.1 pH计。 刻度为0.1pH单位或更小些。如果仪器没有温度校正系统,此刻度只适用于在20℃进行测量。 3.2 玻璃电极。各种形状的玻璃电极都可以用,这种电极应浸在蒸馏水中保存。 3.3 甘汞电极。按制造厂的说明书保存甘汞电极。如果没有说明书,此电极应保存在饱和氯化钾溶液中。注:甘汞电极和玻璃电极可以组装成复合电极。这种电极一般将其浸在蒸馏水中保存,甘汞电极中的饱和氯化钾溶液液面应高出水面。
4分析步骤
4.1 试样的制备
4.1.1 液态制品和易过滤的制品〔例如:果(菜)汁,糖水水果或蔬菜的水、盐水等〕:将试验室样品混合到均匀为止。
4.1.2 稠厚或半稠厚制品以及难以从中分出汁液的制品[比如:糖浆、果酱、果(菜)浆类、果冻等]:取一部分样品在混合机或研钵中研磨,如果得到的样品仍太稠厚,加入等量的刚煮沸过的蒸馏水。
4.1.3 固相和液相明显分开的新鲜制品按4.1.2所述进行。
4.2 测试样液
按所用仪器制备试样溶液,以足够浸没电极的量为测试样液。
4.3 pH计的校正
用已知pH的缓冲溶液(尽可能接近待测溶液的pH),在测定采用的温度下校正pH计。如果pH计无温度校正系统,缓冲溶液的温度应保持在20±2℃的范围之内。
4.4 测定
将电极插入被测试样液中,并将pH计的温度校正器调节到被测液的温度。如果仪器没有温度校正系统,被测试样液的温度应调到20±2℃的范围之内。采用适合于所用pH计的步骤进行测定。当读数稳定后,从仪器的标度上直接读出pH,到0.05 pH单位。同一个制备试样至少要进行二次测定。
5 分析结果的表示法
5.1 计算方法
如果有关重现性的要求(见5.2)已能满足,取两次测定的算术平均值作为结果,报告到0.05 pH单位。
5.2 重现性
同一人操作,同时或紧接的二次测定结果之差应不超过0.1pH单位。
6 注意 :下列各缓冲溶液可作校正之用。
6.1 pH3.57(20℃时)的缓冲溶液配制:用分析试剂级的酒石酸氢钾(KHC4H4O6)在25℃配制的饱和水溶液。此溶液的pH在25℃时为3.56,而在30℃时为3.55。
6.2 pH6.88(20℃时)的缓冲溶液配制:称取3.402g(到0.001g)磷酸二氢钾(KH2PO4)和3.549g磷酸氢二钠(Na2HPO4),溶解于蒸馏水中,并稀释到1000 mL。此溶液的pH在10℃时为6.92,而在30℃时为6.85。
6.3 pH4.00(20℃时)的缓冲溶液配制:称取10.211 g(到0.001 g)苯二甲酸氢钾 [KHC6H4(COO)2](在125℃烘过1h至恒重)溶解于蒸馏水中,并稀释到1000mL。此溶液的pH在10℃时为4.00,而在30℃时为4.01。
6.4 pH5.00(20℃时)的缓冲溶液[例如:分析试剂级的柠檬酸氢二钠(Na2HC6H5O7)的0.1M溶液]。 6.5 pH5.45(20℃时)的缓冲溶液制备:取500mL 0.2N的柠檬酸水溶液与375mL的0.2N氢氧 化钠水溶液混匀。此溶液的pH在10℃时为5.42,而在30℃时为5.48。
移动端浏览
移动端浏览